因为要参加晚会,提前吃饱肚子是很必要的,毕竟晚会是用来交际的,作为宴会的主人公,他不可能龟缩在一角,大吃特吃,完全不顾别人的目光。
仆人推着他离开餐厅,回到之前化妆的房间,帮他换了一套衣服。
他换上了浅蓝色的衬衣,外面是深蓝色的马甲和深黑色的西服,怀表放在马甲的小口袋里,细长的表链固定在马甲纽扣孔,口袋巾塞在口袋里,只露出一点点。
他这一身,和饭前相比,要正式的多。
再喷上香水,于笠感到更晕眩了。
来来回回折腾,通过的房间和走廊都没有窗户,室内一直开着灯,于笠几乎要失去对时间的认知。
他自己的通讯器早就在被推去洗澡的时候,被他们拿走,再也没有还回来。
幸好,手环仍旧能够工作,而且信号正常。
已经七点五十了,他被推出房间,行驶在走廊时,能依稀听见楼下传来的声响。
仆人们提到的晚会应该已经开始了,而他作为本晚的主角,即将要被推着上场。
行驶到一个拐角,于笠终于遇见这座屋子以外的人——一个看上去有七十岁的老头。
他头发花白,胡子虽然修过,却仍然坚挺地四向竖立,看上去有些杂乱。
即使化了妆,肤色仍旧能透露出一片青色,眼底血红,瞳孔浑浊。
于笠随便扫一眼,就觉得这老头离死不远了。
那老头也注意到他,他瘪着嘴——胶原蛋白的流失以及五官的走向,让他的嘴角自然而然向下,嘴巴瘪着——眼睛看向于笠时,他含糊地笑了一下,走到于笠面前。
“卓岳那死老狗,又想玩啥花样啦。”老头走到他面前,用力扯住于笠的头发,“年纪轻的哟,很会享受嘛。”
于笠不见痕迹地收回头发,淡淡地看了他一眼。
老头的声音像痰卡在喉咙里,他不屑地笑了一声,没有继续骚扰于笠,他把手放在肥大的鼻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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