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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阿剑在遥远的北美,希望他跟一个像林月如那样娇蛮而深情的姑娘好好地生活着。
顺便说,我也是一条林月如粉。
年少的时候我们穿着大裤衩、裸着肋骨嶙峋的胸膛在宿舍的楼道中走来走去,但我们幻想自己长袖当风、手挽利剑,等待在我们面前的是斩魔的功业和美貌的少女,我们随时准备牺牲自己,如果是为了世界的和平或者女孩的眼泪,在所不惜。
多年之后我们的生活改变了,匆匆忙忙,有时候庸庸碌碌,每天考虑买房换车的问题,每周看一集新番动画,每月领一次薪水,每年休一个短短的假期。我已经开始考虑给自己买一份比较舒服的商业保险用于养老了,考虑过要不要买一个带小院子的别墅。
斩魔或者命中注定相逢的少女不太记得起来了,至于牺牲自己更是绝对不能的,我还得对家里人和公司上下几十口子负责呐,我现在出去旅行会自觉地阅读酒店的逃生指南,以备在起火等意外状况下跳起来裹着睡衣就跑。
哦,生活里我除了是个作者,还是个主编和版权经纪人。
某一天版权经纪人的办公室被前任助理敲响,进来后她对我说她想写一个叫《古剑奇谭》的游戏的官方小说。
得首先介绍一下我的前任助理,这个人叫宁昼,北大毕业,是个标准的御姐,身高170公分,穿上高跟鞋180公分,威风凛凛,媚眼锋利,全公司上下的小姑娘们畏惧她胜于畏惧我。她升职之后在我们公司负责版权销售,每天要跟十几个作者谈购买版权,风风火火。
我很诧异。这在我看来就像是一个酒店大堂经理忽然要求去端盘子上菜一样。我记得我扶了扶眼镜说,你找个作者帮你写一下就好啦。宁昼同学说,那我给你讲讲这个故事吧。
她用了两个小时给我讲《古剑奇谭》。
从眉间有一颗红点的少年开始,到前世抚琴的仙人,然后是蓬莱的废墟,然后是那柄宿命不祥的剑……我如今已经很难得花两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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