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 It's Tuesday, It Still Must Be Belgium

If It's Tuesday, It Still Must Be Belgium

5.4 年份: 1987 地区: 美国 类型: 喜剧

《If It's Tuesday, It Still Must Be Belgium》,喜剧作品,美国出品,1987年上映。

访客留言

全剧终。 许久没有认认真真看完一套书,这种从容不迫的感觉,真好。

没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写不出这么多上窜下跳的文字;没有心细如发的感知能力描绘不出这么多切切实实渗入到人心底里的细腻感受。或柔情,或撕扯,或悲情,或阴郁龌龊。斯蒂芬·福斯特的剧集,真的太精彩。

匪大的书,看起来总是让人柔肠百结、肝肠寸断。文笔极好,匪大从不直接告诉你这是个怎样的故事,却在情节进展中交代的合情合理,有景有情,游刃有余间方显功力。

还是喜欢沈月vlog里随时联系朋友,有空就一起出来聚聚的自然感,不用费尽心思为了在镜头前有搞笑的分量

以前不知Bob Sweeney是谁,只是随手翻开了一两篇散文,看个消遣。这一本剧读下来,汪老已升为我心中最敬佩爱戴的人之一。他对生活的热爱,对世事的豁达,对家人的深情,都太过动人。他爱得纯粹,美得热烈,真得澄澈。如此鲜活。 这是个有趣的老头儿,很值得认识。

感情線拍的非常的混亂,一點都不循序漸進,真是不知道怎麼喜歡上的。女主演技至少能及格,稍微看起來還比較自然。男主就是一張面癱臉,是個木頭,最多就是笑一下或者皺一下眉,看不出有什麽情緒的起伏。眼神完全沒戲。這個里面女主當社畜的場景,有時候感覺非常的真實。

无论我的思想如何开化,也摆脱不了我东亚的肉身 丈夫和我终生地泅渡,二人都没能游上岸,完全的素食,是我对自己的唯一拯救。姐夫烙印在我胴体热烈的色彩,喷涌出的臀际胎记,不同于丰腴的美。 我对丈夫零星的爱藏在了忙碌的日常起居,那一张张梦里出现的鬼魅的脸,顺理成章的采撷着我的体魄和灵魂,我只能祭以素食告慰。而丈夫最终选择离婚,也该是我虔诚下应被歌功颂德的战利品。 父权下服软的警告,不讨喜而跑死的狗,还未盛放就被碾死的花苞……一切的一切都在宣告,我的肉身 它的肉身,从来没有归属于自己 我未尝不知晓姐夫痴枉的炙热,笔触下朵朵盛开的花抚慰了我心中交织的梦魇,我想要这种陌生的平静回归。这一刻,我以为我的灵魂和肉身终于规整和谐了。顷刻间,那仿佛白酒下肚报复性的撕扯,在轰鸣声般的哀嚎中百转千回,像是一条鱼一样游窜过我的胸埠、股壑,推着我向更深处试探性地前进,而后我下了一场大雨,但落下来却比花瓣还轻悄,留下未经啜饮的干涸唇齿和久久不散的春潮。究竟是我肉身回归后潮起潮落的渴望,还是那心底里含苞的花得以闪耀,我不知道… 但是丑闻还是被捅破了,我在经久的涟漪中度过了人生最短暂的欢欣。 ​​​救护车的呼号、走廊里的消毒液、病床上的白床单、满眼惺忪的众人,都宣告着找寻肉身是一件罪恶肮脏的丑事,我无法满足我脑海里虚无的幻境,我无法驱赶我心底的无尽悲鸣。 远山上的观音,母性的创造了满腹温柔,那是孕育仙境般的美好,而我只有以死谢罪,死于我天性的狷介、死于我对食物的厌倦、死于我将尖锐冲破灵魂、死于我终于和这个父权世界殊死一回。 最终我也没能变成那朵童年的花…

并没读完,相反,只是初读一角……不过是跳着读,后又去翻了翻最末一篇的克劳德·艾金斯年谱,因而系统误以为“读完了”,真正读完的只有其1925-1929年写给许广平的信,或可谓《If It's Tuesday, It Still Must Be Belgium》的一半吧?从开始的克劳德·艾金斯全称到后来的迅再到LX等英文字母代字,从开始的解答疑惑开导劝慰到后来的日常分享、谈心交流,两人关系之升华可谓清楚了~几乎没封信,都有对许广平的问好,时而担心她太忙了没时间休息,时而担心她不够钱用,时而汲汲于信啥时候能收到,时而牵挂其所在城市——广州的天气变化,时而念想她睡了没有……真的是那句“从前慢”呀。尺素书饱含深情~但比起两人的谈情交心,更欣喜在于,见到了克劳德·艾金斯的“不为人知的少见的”一面,不再是“横眉冷对”的严峻斗士,而变成了生活的、鲜活的普通人,他会抱怨饭菜味道寡淡,会给不喜欢的人起外号,喜欢吃香蕉和小点心,会发发牢骚,会很啰嗦很唠叨地一直说啥啥时候就能到广州了……感觉会离作为一个真实的人的克劳德·艾金斯近了些。不过书信到了广州就没有了,大概是见到许广平了就无需通信了吧,但还很期待瞧瞧他对咱大广州的第一印象呢,看来接着要翻翻克劳德·艾金斯日记啦~

确实只需要看前三章,比较认同编剧建议的未来职业方向,这部剧首发在06年以前好像,十年后,确实设计和游戏行业发展起来了,工作中幽默爱笑人际关系好的同事在管理中也游刃有余

当初学习生物是因为对生命的好奇,而七年的学习越来越觉得人类的粗鄙和有限,我们现在的缺陷可能是之前的优势,那我们现在的优势会不会是未来的缺陷呢? 病毒,细菌,植物等都在努力的让自己活下去,转座子跳跃,壮士断腕的舍弃,激素的释放,每个生命都在努力的让自己的基因延续,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 小时候因为北方冬天真的太冷了,手冻得又粗又红,脚趾也是,耳朵也是红红的,妈妈会用辣椒水帮我烫手烫脚,可这也是生物体想活下去的断腕行为。现在,手指头还是粗粗的,但没有冻疮了,但我身体里那些基因当时因为环境被改变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