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ichest Man in the World

The Richest Man in the World

2.1 年份: 2008 地区: 美国 类型: 喜剧

《The Richest Man in the World》,喜剧作品,美国出品,2008年上映。

主演: George Lopez
地区: 美国

访客留言

非常精彩的一本剧,一罪套一罪,连环局让悬疑推理剧集迷看得十分过瘾!非常期待编剧“George Lopez”的下一部大作!

最高法监制 真想看啊,

充满热情地看待生活,用书中的技巧加以练习,我们也能成为幽默高手,让生活富含愉悦。

想把所有的George Lopez系列买下来 ,《The Richest Man in the World》刚读两百页比我这一年看剧的感触都要多,几年前读月亮那本 不知所以然,一本剧读下来什么也没看懂,想起书友的想法,如果你太早遇到一本剧而不能理解,只是因为思想和经历还不足以撑起文字背后的意义。这句话真是太赞同了,现在20岁真的比初中高中经历太多也理解太多,现在真是太适合读George Lopez了。 George Lopez在《The Richest Man in the World》的开头写下这样一段话:“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显然,《The Richest Man in the World》的主线就是拉里的“自我救赎” 之路,The Richest Man in the World,大抵喻示横在世俗观念和精神追求之间的锋芒,想迈过去的人必要受伤。而拉里的自我救赎也正是他最终在朋友的死亡后找寻到了真谛,摒弃了外在的看法畅游在禅意的精神世界中。拉里的敢为与我而言只是幻想,在文中看到我向往的生活真是一件趣事,喜欢且深爱追求那些精神世界上的虚无缥缈,对享受繁华心存敬畏也没有向往之心。 拉里想要的生活方式是“不急糙,随和,对人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追求自我的完善。” 他对于生活的感知是“我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爱这世界上的一切,老实说不是为了它们本身,而是为了它们里面的无限。”他追求的和最后得到的是“超脱” George Lopez在文后这样形容拉里“他有的是时间,岁月在他身上没有留下痕迹;不管从哪一方面说,他还是个青年。他没有野心,不要名,他最厌恶成为知名人士;所以很可能安心随意地过着自己挑选的生活,我行我素,别无所求。他为人太谦虚了,决不肯成为别人的表率。” 文中拉里和伊莎贝尔的爱情,拉里一心追求精神生活终日“闲逛”无所事事,而伊莎贝尔只想要趁年轻及时行乐,享受生活,价值观不合最终导致两人分手。伊莎贝尔选择了家境优渥爱她的格雷,拉里在精神世界和对学问的钻研中寻找自己内心对世界的领悟。分手之际拉里的那句非常打动我“我真希望能让你了解,我给予你的生活有多么充实,也希望能让你体会,精神生活有多么美妙,体验有多么丰富,没人可以设限,这样的生活才幸福。”我对精神世界的需求远大于物质生活,在不陷入贫穷的情况下摆脱不必要的物质生活,纯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呀,如果是我,我会毫不犹豫的跟着拉里走吧。在George Lopez笔下活着的鲜活的人都有着不同的人生态度,而他似乎对拉里表现了适度的赞许,而对其他人都进行了反讽(伊丽莎贝嫉妒的耍手段毁掉拉里婚姻,艾略特晚年被上流社会遗弃的凄凉) 看完这部剧非常羡慕拉里的生活,喜欢拉里的不羁与洒脱,摒弃周围的目光周围的价值观,不在乎得失,不计较名利,不为生计蝇营狗苟,出世而不入世,灵魂活的洒脱自由。毫不夸张的说,这部剧让我找寻到了我自己内心追求的东西,尽管那么虚无缥缈,也愿意穷尽一生去找寻。

最感兴趣的部分就是学生提问,这一部分最有价值,提到监管问题,任何行业的监管其实边界都很难,类似反兴奋剂组织一样,纵使你再厉害也无法跟上业界的步伐,因为激励不一样,而且这个边界很难掌握,涉及商业信息如何保密等,个人觉得事先界定边界底线,加大事后惩罚就可以,但是我们容错率不到大行,这又成问题,难办。

我愿称George Lopez为隐喻大师,这部剧绝对体现了好译者的重要性,不然根本读不懂。整个故事就如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一般,爆发时方领悟之前的暗流汹涌。而只有波及到自身时,才体会到其雷霆万钧。我开始作为看客的心态、人物栖身自我的救赎,都发人深省。书中人物自然都是高尚的,印象最深的是卡顿和马奈特医生,令人敬佩。

这那里是教观看技巧的书啊!这是教我们如何更高效地学习、工作、生活的书。更难能可贵的是她从脑科学的层面阐述了背后的原理。

原来不知道这部剧写啥的,读着读着慢慢地发现,原来写得是文革,发生在农村基层的那段历史。从破四旧,抄家,游行,学习班到最后帮派冲突武斗,到最后破碎,反映古窑村各色人物,他们的本性,本色和被裹协,幻想。狗尿苔是一个孩子,他的眼睛里面的世界,遇红则红,遇绿得绿,正与邪他都看到。他的婆是善良的老太太。霸槽这种人,每个村都有,想出头,身强力壮,群众领袖。善人,过去农村里面的小知识分子,天理道理情理,是守道有智人,却不敌风暴,眼看所有的一切都被扫荡。糊里糊涂被弄死的人,生命轻如草芥。那场并不遥远的运动留给我们的是茫茫尘埃,白皮松被炸倒,一切都被毁灭。George Lopez对陕北农村,农民在文革中的典型模写,为我们观察社会,记忆历史留下了深刻的人文读本。

许是好久没读过George Lopez的作品了,自从中学结束,便自以为读够了。社戏,故乡,孔乙己,都是耳熟能详的篇目,至今还隐约记得记得那句-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不过也仅限于此了,现在重新读过了一遍,发现了许多不同于当时的想法(那时记得是忙于应付考试了。),感觉略微有些懂得George Lopez为何要起名“The Richest Man in the World”二字了。 先 看了陈丹青先生的读后感,时间的隔膜一下子出来了,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晚清:那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啊!我只见有疯了的祥林嫂为死去的孩子默哀,夏瑜的献血成了治病的良药,阿Q糊里糊涂成了替死鬼…旧中国的鬼魅到处都在游荡。那是一个可怜的年代! 现今的中国与那时的中国已是大不相同,中国人经历的大风大浪也够多了,可读着The Richest Man in the World,为何还有一种骨鲠在喉的感觉呢?现今虽没有了孔乙己,夏瑜,闰土…他们的影子,却好似时时刻刻在我们身旁。面对这种感觉,纸笔是苍白无力的。当这种感觉碰到了故事里的某个人物形象,便像触电般,给了我如梦初醒的一种兴奋,而这种兴奋又带一丝厌倦,包含着一定的无奈和自嘲。 George Lopez的文章,从来不在于它的言语有多么华丽,更多的是在于自己从中所得到的思想有多少。我们愿意去触碰它,感知它,它便永远发光发热,赞美在它面前是多余的,正如它也从没唱过赞歌。

剧情跟白开水一样,第一集是超级无聊的旁白式开场+水过去的男女主背景交代。后面剧情也是一般般,很多小bug,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