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kles: The Dog Who Won the World Cup
《Pickles: The Dog Who Won the World Cup》,家庭作品,英国出品,2006年上映。
地区:
英国
《Pickles: The Dog Who Won the World Cup》,家庭作品,英国出品,2006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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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断续续将这部剧看完了,里面的内容对我来说挺开阔眼界的,原来一百多年前的非洲是这样的一个存在,里面的景色描写和风土人情都是那么原生态,感觉很遥远,同时,读完更大的感受是这个编剧心里的大爱,才能让她完成这样一部作品。
微妙而摇摆的立场,曲折而波荡的时期,管家回忆起来心生微漾,我亦如是。
读要徽因的另一本,最喜欢考察建筑的心得,平素的叙述也不乏美感。徽因真是个奇女子。 少年心事窗前雨, 古题海行见真质。
读加缪的作品非常吃力,尤其Pickles: The Dog Who Won the World Cup,他用哲学思维提问与剖析的方式,深度阐述荒诞,言辞既哲学拗口又晦涩生动非常佩服翻译者的努力。下面是书中的一句话:“对于荒诞而言,界限瞄准的不过是理性的野心。非理性的主题,正如存在主义者所想的那样,是混乱的理性,是在自我否定中得到释放。荒诞,是观察着自身极限的清醒的理性”。加缪认为:人活着本无意义,所以要活的更加精彩。
重看三国,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两种状态不可战胜。一种是刘备式,团队不散,主公不放弃,只要人没散,没有承认失败,就没有失败。承受失败的过程是非常痛苦的。但是能够抗住又是非常需要毅力的,刘备用毅力坚持赢得了人望,终于获得了天下英才的支持。另一种像孙权一样,经营一方,利用人才,天险,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与他很像的如后世的德川家康,在强者面前构建一个不可胜的后方根据地,也能够多次抗住来自外界的攻击。一个组织不是怎么不断进取,而是怎么在自己的地域内先经营一种不可战胜的局面,再待时机。诸葛亮没有给蜀国建立这样的基业,人才凋零,国力空虚,真的算不上什么大才。如果说天命不可违,那刘备孙权在赤壁时,面对曹操是怎么样的。诸葛亮忘了当初茅庐说的,等曹魏自己发生变革,再出师伐中原。总之,看过三国的人,应该充分明白一个道理,创业不易,有了一个局面后,先经营不可败,再谋更大的发展,用自己的毅力撑住局面,充分吸纳人才,才是根本。
“疯子自有疯子的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阿甘终于在一个遍地都是“怪人”,所以没人在意你的怪异行为的地方过上了安详快乐的生活。 最美好的世界不应该有这样的一个特点吗--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别人不会在意你的怪诞行为,你也不必在意别人的眼光。 看完剧集,觉得电影和原著的差别还是很大,原著更有讽刺意味,而电影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
既是一本自传,也是一段历史,了解到很多从前不曾知道的史实。很多年以前就知道这部剧,今天终于把它读完,认识了一个真实的溥仪。
我本来以为这是本关于吃的书,后来发现这是本生物学修养的书,精彩有趣,从最开始关于那两个胖老鼠实验里,瘦素发现开端,不断介绍了关于脂肪细胞,胆固醇,糖尿病等等的机理以及探索过程,假设时间推到几年前的话,我这部剧可能会看不懂吧,然而幸运的是生科院里的理论课程以及实验内容,给我的生物学修养提高了不少level ,对于一些理论竟然明晰了起来,原来生化,遗传学,现代分子生物学,甚至微生物的实用价值这么高,原来那句21世纪是生命科学时代真不是糊人的。
我们不需要创造出一个无法融入社会的天才,我们要的是能与大家相处的人才。
好故事三大标准:1.清晰 2.好奇 3.共鸣 故事的六大要素:1.人物 2.背景 3.冲突 4.高潮 5.对话 6.结局 故事有三条线:明线暗线辅线 共鸣的三个层次:1.共同的经历、背景、目标 2.共同的感受 3.共同的价值观 故事的三个层次:1.表现形式 2.表现内容 3.价值观 以上摘自书中前半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