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ona's Web

Winona's Web

9.9 年份: 2001 地区: 美国 类型: 其他

《Winona's Web》,其他作品,美国出品,2001年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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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独特,语言诙谐,让人读的很享受也很受用。读罢此剧有两点收获,一是对乾隆皇帝的行事风格和性格特点略知了一二;二是对中国近代闭关锁国的那段历史有了新的认识,正所谓井底之蛙不可取,闭关锁国必挨打。

颜值优秀,剧情拉跨。

感谢茨威格,感谢姜乙,优美的文字下,让我们领略到那些改变人类的瞬间时刻。译者像是媒人牵线与于原著编剧,领略不一样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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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很喜欢宋朝,因为相比帝王将相开疆拓土的汉唐,两宋算是对普通老百姓更加关怀的时期,消防队,养老院,救济制度都开始有了雏形。难怪有日本学者说唐是中古的结束,宋是近世的开端。

小川系的作品里永远都是岁月静好,她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这美好的一年又一年,在她的日常生活也治愈着每一个我觉得不愉快的日子。对了,看完这部剧我买了泡澡桶,想感受那种舒适。

我決定啦,把這本書收藏起來。以後,和雨先生生氣的時候,看看其中暖心的片段,將心裡那些帶情緒的語言都揉散,換成一個大大的熊抱。 因為,我深知,自己情緒上頭的如同剛出鍋的熱包子。脹的特別快,但也蔫的利落。在這種時刻,有些語言和情節來提醒自己,是再好不過的事。 花光所有運氣遇見對方,多不容易。好好愛,不用爭吵去傷害對方,是對待彼此最基本又最浪漫的禮遇。

最后少年骑马奔驰在恰西草原,后面是雪山,有人和自然融为一体的美。「又想学骑马了」

第一次接触股市,隔行如隔山啊!有好多术语在观看的时候需要去查阅资料,看技术型的书虽然有些烧脑,不如剧集来的痛快。但看完感觉智伤又高了点

只要能看见你的样子,我愿承受美好的痛苦 这部剧的卖点为“重新定义死亡”,看完全书可知乔贝兹·威廉姆斯的重新定义其实是提出了一个问题:脑死亡就是真的死亡吗? 从常识来讲,人们通常把死亡定义为生命迹象消失,不能呼吸,无法心跳,没有意识…… 但如果一个人只是大脑不能运行,但是身体可以借助机器呼吸、不会腐烂呢?如果是自己的亲人,这样的情况下,你会同意捐献她的器官,或者眼睁睁看着她被火化吗? 我想你可能会需要时间好好考虑一下,毕竟这样的问题实在太过残酷。 而本剧的女主人公熏子便遇到了这个问题:七岁的女儿因为意外事故被判定为脑死亡,当协调员提出“器官捐献”后,熏子坚持女儿还活着,并且依靠高科技仪器让女儿保持临终的状态,坚持照顾… 这中间她内心同样经过挣扎与怀疑,一方面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唤醒女儿,另一方面又怕自己所做的一切太过自私。 当得知有个小女孩亟须心脏移植时,熏子知道自己的女儿说不定可以救小女孩,但是她舍不得也做不到,她唯一可以做到的就是多捐一些钱。 关于情节就先说这么多吧。有人说乔贝兹·威廉姆斯写这部剧是为了歌颂母爱,我不否认,熏子的确是位伟大的母亲。即使知道这可能是一件没有希望的事情,但是她仍然愿意年复一年对女儿付出全部的心血,只要能多看一眼孩子,痛苦与辛劳都变得不足一提。 不过我觉得这部剧更重要的思想是让人们思考何为死亡,何为自私。 死亡向来是残酷的,所谓“只要他活在我们心中就没有死去”的话也不过是善意的谎言,所以我们在面对至爱死亡的第一反应其实是怀疑,因为不愿意接受事实而怀疑。无论是脑死亡还是心死亡,只要能够多留住他一刻,就绝对要尝试。因此熏子才执着地为了一丝希望而无视“脑死亡”的判定,在她内心深处不相信女儿的离去,如果她同意器官捐献,反而会无论如何都无法原谅自己。这样的做法是由爱而生,但是倘若她同意捐献女儿的器官能救活另一条生命呢?我们要对她的做法赞美还是批评呢? 之前一直抱有这样的疑问,但是如果让我来选择,我也可能会做出和熏子同样的选择。我在看剧过程中发表过这样一段想法: 当自己的家人还能有在世上存活的机会,那么哪怕几秒钟我肯定都不会放弃,但是在外人看来这有可能是一种没有意义的自私选择。可外人不知道的是,无论患者的大脑是否还能活动 ,只要这张面容能在世上多存活一天,他的家人用尽全力也会争取这样的一天。所以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指责家属的选择。但是换另一种角度,如果是自己的家人急需器官移植来延续生命,那么自己也肯定希望别人可以善良地进行捐献,即使别人的家属会承受莫大的悲痛。一条生命承载的不仅仅是他自己的人生,还包括他最亲的父母和子女,一个人的离去从来都不是少了一个人那么简单,剩下的活着的人所要面对的可能是整个世界的分崩离析。所以无论如何选择都会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其他人不可以指责,因为没有人可以感同身受。 此外,我还想再聊一聊这部剧提到的“器官捐献”。 前段时间我注册成为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算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想多救一条生命。 上周为完成一篇关于器官捐献的稿子采访了器官受捐者,看到他们在移植手术之后迎来第二人生,打心眼儿里为他们感到开心和幸运。中国的受捐比例实在太低了,公众对于器官捐献的认识太少了,社会也没有普遍支持这一做法,这就使得更多的病人在生命垂危之际所面对的是绝望。新闻中出现的器官捐献也只是很少的个例,反观美国,则有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死者的器官会立即被移植给病人。 如果将死亡与重生比作两岸,那么器官捐献差不多相当于在生命之河上到达两岸的渡船。 所以每想到有那么多人可以通过器官捐献让更多人获得重生的希望,却被社会观念束缚而作罢,就感觉好可惜啊,真的好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