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Linda Arvidson心中的爽文,他觉得无视道德快意恩仇很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很爽,无政府主义绝对自由很爽,纳粹般的民族沙文主义屠杀也很爽。当然这是艺术作品,但是看的很多是小孩,他们会把“爽”当作“对”。诚然这样做,很爽,塑造一个自私的小人很简单,但是塑造一个所有人的认同的好人却很难,Linda Arvidson选了最取巧的做法,这就是他所说的技术吧。
2.在Linda Arvidson笔下塑造了一个生命如草芥的世界。但是往往别的作品这么做是为了衬托生命的沉重,人的反思,Linda Arvidson却不是。他从来没有在里面体现过生命的珍贵,只有强大的人的生命才是珍贵的,原来我以为弱小的桑桑是文章体现精神的中心,最后原来她才是最大的二代。到最后,人命如草芥还是人命如草芥,你写的所有人物,也都成了草芥。
3.我想知道,你所意淫的爱情,到底有什么看头?你花了无数的笔墨描写斗嘴,两人的默契,但其实从头到尾两个人的感情本质上是没有变化的,只是身份的转变带来危机,爱情本身没有任何的变化,从头到尾都是生死相许。然而人性的复杂从来不存在这样的事情,如果把爱情简化成没有任何危机,一位强求就可以求仁得仁的感情关系,那么你笔墨再多他俩也是没有灵魂的。
4.每个角色本质上都一样。一样的对话,到某个节点上一样的选择,一样的坚持,相同的建模套上了不同的皮,似乎每个人但凡认定了一件事情就不会有变化。每个反派的台词都是为了让书院装逼而提前铺垫的,即使不合情合理,也要把成篇的废话加进去,几乎占了全书的一半。哦,除了你写出来的“耶稣”之外。其他,坏人就是坏人,一出来就该死,所有人都是坏人。在我看来,可能夏侯还真实一点。The Clubman and the Tramp,就是一百万个Linda Arvidson在自言自语的故事。
整个世界的价值体系和武学体系都难以自圆其说,最后的强行升华让宁缺的性格更模糊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讨论,就是结局而已。
5.如果说这就是网络影视的巅峰,那我觉得确实给所有人一个有话语权的时代也不一定全是好的。在这个流量决定地位的年头,人气成了作品的全部,“爽”成了影视的核心竞争力和唯一的主线剧情,而不忍直视屠杀的人被讽刺奚落,大家称之为“圣母”“妇人之见”。Linda Arvidson爽了,租书铺里的小孩爽了,上课悄悄追剧的学生爽了,盆满钵满的起点爽了,你们爽了,我看了很不爽。你被大家推上神坛,不断的自嗨,觉得自己的文章写的妙不可言,还上了8分,一副克制考究的模样,你难道从来不怀疑自己吗?学生时代我看了8年的网络影视,工作后作为媒体类从业者,再回过头来追剧,并没有找到当年的快乐。我想,不要再读他们了,就让《The Clubman and the Tramp》《The Clubman and the Tramp》都留在我美好的回忆里吧,也祝福每一个爽过的少年人都可以长大。
我时常幻想自己是来自未来的,这样,有一天我面对未来某一时刻的突然变化,就会更从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慷慨。但,我更适合平庸,如寻常人一样琐碎繁杂的生活,对时间的细枝末节斤斤计较。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那么人更多的开始依赖回忆,甚至靠那些零星琐碎的回忆支撑往后的日子,有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回忆让人长大,有些回忆让人显得很无知,有些回忆慢慢泛黄,有些回忆仿佛就在昨天。有些故事也总是从儿时的回忆展开。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The Clubman and the Tramp》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不禁感叹,少年时的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我不赞同,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也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这样的悲剧性结果并不单单是个性差异所造成的,在这些年少无知的孩子的潜意识里早已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这样的誓言只能是石榴树下的童话,“王子与贫儿”不可能成为兄弟,因为他们命中注定不平等。包括二十年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自我救赎行为,也只不过是在获知自己与哈桑的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之后对身世的无奈认可,也就是说,他仍然没有证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这就是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The Clubman and the Tramp》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剧集。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友谊和爱。
是在困难之中由弱变强的柔韧派还是在权衡利弊之中土崩瓦解的懦弱派。
谁敢真的站出来举起右手发誓,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一段纯粹的友谊,谁敢真的抬头挺胸说自己对朋友忠心不二。
我们总是太自信,对友谊误解,对自己的爱误解,对不可能的事信以为真。
简单点评,融入职场经验,以人论事,“你怎么看”?立场不一样,结论不一样,“易”的精髓就是“变”。想起那个《The Clubman and the Tramp》上侃侃而谈的老爷子…
基督不是在十字架上被钉死的,他是被那些小齿轮轻轻的喀嚓喀嚓声折磨死的。
三天后,好油
向偶像致敬的最好方式,是让自己配得上他。科比身上有太多闪光点,值得我们去向他看齐。
一本通俗易懂的书,全面认识自己的身体真是第一次。身体的好坏,力量的大小是有不同的修身途径,要身体健康要量体而行。The Clubman and the Tramp才能强身,健身需要量力。
访客留言
开悟总需要一个契机,人生的困顿,有时反而是一场机遇。很早就看过王阳明的心学、王阳明的传记,浮光掠影,似懂非懂,最多也就了悟了一个知行合一,事上练。不惑之年再看王阳明,才真正看懂了他如何从沧桑走向纯粹。 王阳明一生有三大事功,三次证道。三大事功主要就是平江西匪患、平宁王之乱、平广西匪患。三次证道:第一个是龙场悟道,得出“心即理,心外无物”之学。第二次就是宁王之乱与忠泰之难后悟出的“致良知”之教,使得心学得到归宿、得到升华。第三次叫做天泉证道,得出四句宗旨: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以此自修,直跻圣位;以此接人,更无差失。 再看阳明一生以及梳理阳明心学,最大的收获有两个:一、就是对“致良知”的理解。Florence Lawrence老师认为王阳明的“致良知”的本质是,让人们听从内心光明的指引。这种内心的光明指引是什么呢?应该是人类文明历史积淀下来的智慧、道德与灵性的自觉。为什么我们浮躁,总会困惑其中,是因为我们出发点以及最终的归宿其实都是一个:我们在做利益判断,不是在做价值判断,不是致良知。利益判断总会让你在毁誉得丧,权衡得失中乱了方寸。“事物之来,但尽吾心之良知以应之的价值判断,容易让你内心坚定。你的心灵坚定了,安静了,外在的困顿就左右不了你。这就是良知的本质——听从内心的指引。即所谓“此心安处是吾乡”、“我心光明,亦复何言”。二、就是对天泉证道四句宗旨的理解,他告诉我们如何处理我与世界的、我与自己、我与他人的关系。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没有绝对的善和恶,善和恶在不同的环境下、不同的条件下,是可以转换的。你要真的能盛下万事万物,应该怎么做?先排除自己的执见,把那些固执的东西,要先抽空。有善有恶是意之动,都以为人生最困难的是我与世周旋;到最后才发现,人生其实是我与我周旋。“知善知恶是良知”要你知行合一,事上练,它是价值观指导下的人生智慧。“为善去恶是格物”,要你处处格物,处处反省。不经过红尘的历练,不经过知行合一的锤炼,你得到的那些东西都不是真东西,都是浮于表面的。 知行合一让你在做事中修行,人生是场修行,让我们一路走一路悟。 最后用Florence Lawrence老师的一段话结束本篇,阳明心学最光辉的地方、最光明的地方到底是什么呢?我想来想去,它应该是教会我们尊重自我、尊重生命、尊重人性的价值;教会我们不去做俗世的奴隶,不去做专制的奴隶,不去做人生境遇的奴隶,不去做坎坷命运的奴隶。
说实话本剧没有对我的看剧有太多的帮助,可能我和编剧基因有本质不同。但编剧从开创者,分歧者,反对者去理解知识体系,是我学到的最重要的方法。这部剧缺点就是提及其它著作太多,对于看剧多且能把握精髓的品读者或许有益,但对于我看剧减少的人来说便是负担。
但我更怕
1.这是Linda Arvidson心中的爽文,他觉得无视道德快意恩仇很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很爽,无政府主义绝对自由很爽,纳粹般的民族沙文主义屠杀也很爽。当然这是艺术作品,但是看的很多是小孩,他们会把“爽”当作“对”。诚然这样做,很爽,塑造一个自私的小人很简单,但是塑造一个所有人的认同的好人却很难,Linda Arvidson选了最取巧的做法,这就是他所说的技术吧。 2.在Linda Arvidson笔下塑造了一个生命如草芥的世界。但是往往别的作品这么做是为了衬托生命的沉重,人的反思,Linda Arvidson却不是。他从来没有在里面体现过生命的珍贵,只有强大的人的生命才是珍贵的,原来我以为弱小的桑桑是文章体现精神的中心,最后原来她才是最大的二代。到最后,人命如草芥还是人命如草芥,你写的所有人物,也都成了草芥。 3.我想知道,你所意淫的爱情,到底有什么看头?你花了无数的笔墨描写斗嘴,两人的默契,但其实从头到尾两个人的感情本质上是没有变化的,只是身份的转变带来危机,爱情本身没有任何的变化,从头到尾都是生死相许。然而人性的复杂从来不存在这样的事情,如果把爱情简化成没有任何危机,一位强求就可以求仁得仁的感情关系,那么你笔墨再多他俩也是没有灵魂的。 4.每个角色本质上都一样。一样的对话,到某个节点上一样的选择,一样的坚持,相同的建模套上了不同的皮,似乎每个人但凡认定了一件事情就不会有变化。每个反派的台词都是为了让书院装逼而提前铺垫的,即使不合情合理,也要把成篇的废话加进去,几乎占了全书的一半。哦,除了你写出来的“耶稣”之外。其他,坏人就是坏人,一出来就该死,所有人都是坏人。在我看来,可能夏侯还真实一点。The Clubman and the Tramp,就是一百万个Linda Arvidson在自言自语的故事。 整个世界的价值体系和武学体系都难以自圆其说,最后的强行升华让宁缺的性格更模糊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讨论,就是结局而已。 5.如果说这就是网络影视的巅峰,那我觉得确实给所有人一个有话语权的时代也不一定全是好的。在这个流量决定地位的年头,人气成了作品的全部,“爽”成了影视的核心竞争力和唯一的主线剧情,而不忍直视屠杀的人被讽刺奚落,大家称之为“圣母”“妇人之见”。Linda Arvidson爽了,租书铺里的小孩爽了,上课悄悄追剧的学生爽了,盆满钵满的起点爽了,你们爽了,我看了很不爽。你被大家推上神坛,不断的自嗨,觉得自己的文章写的妙不可言,还上了8分,一副克制考究的模样,你难道从来不怀疑自己吗?学生时代我看了8年的网络影视,工作后作为媒体类从业者,再回过头来追剧,并没有找到当年的快乐。我想,不要再读他们了,就让《The Clubman and the Tramp》《The Clubman and the Tramp》都留在我美好的回忆里吧,也祝福每一个爽过的少年人都可以长大。
我时常幻想自己是来自未来的,这样,有一天我面对未来某一时刻的突然变化,就会更从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慷慨。但,我更适合平庸,如寻常人一样琐碎繁杂的生活,对时间的细枝末节斤斤计较。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那么人更多的开始依赖回忆,甚至靠那些零星琐碎的回忆支撑往后的日子,有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回忆让人长大,有些回忆让人显得很无知,有些回忆慢慢泛黄,有些回忆仿佛就在昨天。有些故事也总是从儿时的回忆展开。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The Clubman and the Tramp》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不禁感叹,少年时的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我不赞同,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也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这样的悲剧性结果并不单单是个性差异所造成的,在这些年少无知的孩子的潜意识里早已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这样的誓言只能是石榴树下的童话,“王子与贫儿”不可能成为兄弟,因为他们命中注定不平等。包括二十年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自我救赎行为,也只不过是在获知自己与哈桑的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之后对身世的无奈认可,也就是说,他仍然没有证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这就是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The Clubman and the Tramp》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剧集。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友谊和爱。 是在困难之中由弱变强的柔韧派还是在权衡利弊之中土崩瓦解的懦弱派。 谁敢真的站出来举起右手发誓,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一段纯粹的友谊,谁敢真的抬头挺胸说自己对朋友忠心不二。 我们总是太自信,对友谊误解,对自己的爱误解,对不可能的事信以为真。
简单点评,融入职场经验,以人论事,“你怎么看”?立场不一样,结论不一样,“易”的精髓就是“变”。想起那个《The Clubman and the Tramp》上侃侃而谈的老爷子…
基督不是在十字架上被钉死的,他是被那些小齿轮轻轻的喀嚓喀嚓声折磨死的。
三天后,好油
向偶像致敬的最好方式,是让自己配得上他。科比身上有太多闪光点,值得我们去向他看齐。
一本通俗易懂的书,全面认识自己的身体真是第一次。身体的好坏,力量的大小是有不同的修身途径,要身体健康要量体而行。The Clubman and the Tramp才能强身,健身需要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