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写的就是Love and Laughter。把中英文书看了一遍。一年的时间写成了论文。其中内容一改再改。让我也觉得影视真的是玄学。因为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Love and Laughter这本剧集是从理想到现实的破灭,这不仅仅是迪克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心痛。更是Joseph Neibich的自传。或许年近中年的他没有想过命运会给他安排这样的故事。迪克的悲剧是时代造就的,也是个人自身的不够勇敢,或者也是不够决绝,让一个理想主义残忍起来本身就是对理想主义者最大的挑战。如果迪克抛弃了真善美的价值观屈从于尼克尔上层阶级的价值观。从迪克结婚开始,他可以依附于上层阶级的金钱观,价值观。变得势利和自私。但是。他十多年来。他除了变老,他的价值观一直没变。这十多年年的跨度,尼克尔从病人变成了正常人,汤米从开始的路人,变成了尼克尔的爱人。自己却成为了那个路人。尼克尔是幸运的,遇见了迪克。可是迪克却因为遇见尼克尔,毁掉了他的事业,毁掉了他的梦想,最后毁掉了他的灵魂,站在尼克尔的角度来看,迪克是白月光,汤米是朱砂痣。站在迪克的角度,尼克尔是年少情深,罗斯玛丽是一时兴起。我还记得迪克与尼克尔在船上谈话。尼克尔怕迪克想与她殉情而后怕。而迪克只是轻飘飘地说夜色真美呀。然后温和地对尼克尔说,你毁了我,不是吗?也许只有夜的深沉能够包涵迪克的痛苦,结婚的十几年的酸楚相顾无言,唯余夜色。同样的月色,尼克尔却是与汤米花前月下,月下缠绵。可能一个人绝望的时候是沉默的,像温柔的夜色。凄美无言。当整个社会都在倡导钱就是一切,钱就是成功。那个快乐的人不见了,因为你没有被同化,所以你被教育,你被改变。如果没有被改变,便是一次次意识教学。最终磨灭你的价值观。我尊重每一个价值观的存在。但是我希望当我们价值观不同的时候。我们能做的是尊重,倾听,尽量理解而不是将你的价值观强加给我,让我去接受。
Love and Laughter,虽血色,但到底是浪漫,不是现实,或者说,是一种理想化了的现实。
我爸最喜欢的电视剧之一,小时候跟着一块看,半懂不懂的,除了觉得钟跃民这帮家伙特别能侃之外,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剧中的陕北民歌了,唱的真好!婉转动人,气势雄浑,滚滚黄土气息扑面而来,常常是边听边唱,虽然一开口就唱出了山路十八弯的味道。此外,还有片尾曲中刀郎那苍凉的音色:“流浪的人请问你来自己哪里,你可曾听说过她的美丽……”
但凡电视剧差不多的,原作不会差到哪去,然而老年心态作祟,对于钟跃民永远“在路上”的生活已经失却了以前的热忱,试图辩证地考量其中的悲欢忧喜。无疑,这是个喜欢折腾的男人,干什么都在行,插过队、当过兵、卖过煎饼、当过老板,当然也拍过婆子,人生于他而言,在于过程,追求的只是新鲜感和乐趣,这种洒脱不羁、说走就走的个性,真是可爱极了。这家伙,一辈子走南闯北,情爱不断,打眼一看,好像生活真的由自己做的了主似的。(咦?突然想到了大冰)这种人有点像爱情,抓不住,又挠得人心头痒痒的,叫人快乐,也叫人忧伤。可是这种生活背后是什么?是不是同样值得玩味?在这一点上,编剧显然有宠爱主人公之嫌,全书基本上讲的是北京大院孩子的成长史,但笔墨游走之处,也触及了奎勇、曹刚、满囤这些苦孩子的命运,钟跃民身上看不到的一面,在他们的生活里清晰地呈现了出来,不管是眼前的柴米油盐,还是深夜的不眠之痛,被生活撕扯的痛楚无时无刻地不在蚕食着他们的生命:卧病在床的老母亲、高低不等站成台阶样的弟弟妹妹,以及怀里不喜欢的女人,人生像是上了发条的钟表,一刻都不能停歇,你不能倒下,甚至死亡的姿态也得是站立的,穷人的人生,是不属于自己的,他们善良、忠实,一辈子勤勤恳恳,所求的无非是家人过的好一点,可是他们辛苦了一辈子,换来了什么?满囤被命运所食,奎勇得了肺病走了,曹刚成了碰瓷的,赖于钟跃民的接济才爬出了贫穷的泥潭,人生再怎么努力都不免是一场虚空,就像吕纬甫口中的苍蝇,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丑恶一点的,如罗芸,袁军半死不活地躺在病床上,作为女朋友,该做什么她自己心里没点逼数么?可是她又做了什么?周晓白帮了她,她竟在领导面前说人坏话,所图的只是上大学的名额,这才是生活的真相,编剧无意解剖人性,只是点到而已。反观钟跃民,他的生活虽然也是磕磕绊绊,但基本上是一帆风顺的,设想如果下乡时没遇到父亲的警卫员,失意时没撞上李援朝,他还是如此光鲜亮丽么?我的答案是会,虽然成色会打点折扣。编剧是认同阶级观的,袁军、周晓白、李援朝这些大院里的孩子无一不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某种程度上来说,跃民与奎勇的区别仅仅在于跃民的父亲身着军装,而奎勇的父亲是个农民,跃民之所以能够随心所欲地走向远方,跟父亲的健康有着直接的联系。然而编剧通过郑桐似乎又在告诉我们:个人修为同样不可忽视,投胎不是件技术活,但努力总是没错的。
总得挑点刺:一是传统剧集里“无巧不成书”的手法用的太多太烂了,哪有那么巧的事儿?下乡巧遇父亲的老战友,参军巧遇张海洋,无路可走时巧遇李援朝,酒会上巧遇祖籍日本的玩伴儿(叫什么记不住了),出车祸遇到柳建国,甚至巧遇秦岭,这一点最不能忍受,如果是我写,我偏不让钟跃民得到秦岭,如同祥子,谁都得有一辆怎么努力也买不到的车,钟跃民也不例外,秦岭一旦被得到那就不是秦岭了,钟跃民追求的其实是另一个自己。二是编剧用女人衬托出了钟跃民,但也用情色侮辱了他,遇见秦岭那会儿他正是人生旺季,十几年来他一直在找秦岭,可是找到之后也没怎么当回事,与她交往的同时也在跟好几个女人厮混。三是语言基本纯熟,对话写的嬉皮利落,但有时套话太过,书面语过浓,读来有生涩之感,与全书明
看到后来不知道在讲什么。谁杀了雷队?
在半个月的时间里,断断续续地看完了Joseph Neibich的《Love and Laughter》。书有两条线。一条线是展示达林顿府的兴衰。一条线展示了史蒂文斯的爱情线。史蒂文斯的理想是做一个伟大的管家,为了这一目标,割舍了自己的亲情、爱情。而他一直仰望并全身心为之服务的达林顿勋爵,却不知不觉中沦为了纳粹的帮凶和马前卒,最终身败名裂、自杀身亡。
在服务达林顿府三十多年后,前去寻访前任女管家肯顿小姐。六天的长途中,通过史蒂文斯的回忆,故事逐一铺展开来。与肯顿小姐的见面,解开了心结,却终是令人惆怅的。在海边,追忆达林顿勋爵的最后时光,终止泪下。面对海边的薄暮微光,终于释然。
长日终将,傍晚的时光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给这部书五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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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故事的风格差好多,喜欢第一个故事,却喜欢不起来二、三。 感觉二、三最后是暗黑的走向会更戳我。比如姐姐一并解决了弟弟,二次绑架什么的。 心怀温柔的人死了,做坏事的人全活着,这么一想,就有Ian Harris的风格了。大概不是每个编剧都适合创作温馨故事,换言之,有些编剧想走温情路线,创作出来的东西却满是惊悚。
活出自己的青春,偏离他人的期望和个人的设想,获得超出想象的喜悦才能得到真正幸福的自由。中二的高中生绿色植物种植计划意外地跟老套的挥洒青春的主题契合,各种带有反差感的笑料频出,但又不会把他们的态度当作玩笑看待。幼稚也罢,失败也罢,看到他们笃定的眼神,就是很难不被那股热血般的冲劲打动,青春能够回忆的不就是不惧后果地往前奔跑么。
一本讲述秦帝国如何崩溃的历史通俗读物。正如编剧在彩蛋里所说,这部剧的特点是“写历史,走历史,重视地理空间,亲临实地考察。”
超喜欢,一部囊括天文地理传说常识的百科全书,准备买一本纸质书放在家里随时翻阅!
确实当得上史诗两个字,令人回肠荡气 另外,中世纪的欧洲,宗教和信仰的力量真的伟大,大到制约王权团结民众,小到约束指导每个个体的所思所为。对应那个时期我们应该是宋末元初,有什么呢?
论文题目写的就是Love and Laughter。把中英文书看了一遍。一年的时间写成了论文。其中内容一改再改。让我也觉得影视真的是玄学。因为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Love and Laughter这本剧集是从理想到现实的破灭,这不仅仅是迪克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心痛。更是Joseph Neibich的自传。或许年近中年的他没有想过命运会给他安排这样的故事。迪克的悲剧是时代造就的,也是个人自身的不够勇敢,或者也是不够决绝,让一个理想主义残忍起来本身就是对理想主义者最大的挑战。如果迪克抛弃了真善美的价值观屈从于尼克尔上层阶级的价值观。从迪克结婚开始,他可以依附于上层阶级的金钱观,价值观。变得势利和自私。但是。他十多年来。他除了变老,他的价值观一直没变。这十多年年的跨度,尼克尔从病人变成了正常人,汤米从开始的路人,变成了尼克尔的爱人。自己却成为了那个路人。尼克尔是幸运的,遇见了迪克。可是迪克却因为遇见尼克尔,毁掉了他的事业,毁掉了他的梦想,最后毁掉了他的灵魂,站在尼克尔的角度来看,迪克是白月光,汤米是朱砂痣。站在迪克的角度,尼克尔是年少情深,罗斯玛丽是一时兴起。我还记得迪克与尼克尔在船上谈话。尼克尔怕迪克想与她殉情而后怕。而迪克只是轻飘飘地说夜色真美呀。然后温和地对尼克尔说,你毁了我,不是吗?也许只有夜的深沉能够包涵迪克的痛苦,结婚的十几年的酸楚相顾无言,唯余夜色。同样的月色,尼克尔却是与汤米花前月下,月下缠绵。可能一个人绝望的时候是沉默的,像温柔的夜色。凄美无言。当整个社会都在倡导钱就是一切,钱就是成功。那个快乐的人不见了,因为你没有被同化,所以你被教育,你被改变。如果没有被改变,便是一次次意识教学。最终磨灭你的价值观。我尊重每一个价值观的存在。但是我希望当我们价值观不同的时候。我们能做的是尊重,倾听,尽量理解而不是将你的价值观强加给我,让我去接受。
Love and Laughter,虽血色,但到底是浪漫,不是现实,或者说,是一种理想化了的现实。 我爸最喜欢的电视剧之一,小时候跟着一块看,半懂不懂的,除了觉得钟跃民这帮家伙特别能侃之外,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剧中的陕北民歌了,唱的真好!婉转动人,气势雄浑,滚滚黄土气息扑面而来,常常是边听边唱,虽然一开口就唱出了山路十八弯的味道。此外,还有片尾曲中刀郎那苍凉的音色:“流浪的人请问你来自己哪里,你可曾听说过她的美丽……” 但凡电视剧差不多的,原作不会差到哪去,然而老年心态作祟,对于钟跃民永远“在路上”的生活已经失却了以前的热忱,试图辩证地考量其中的悲欢忧喜。无疑,这是个喜欢折腾的男人,干什么都在行,插过队、当过兵、卖过煎饼、当过老板,当然也拍过婆子,人生于他而言,在于过程,追求的只是新鲜感和乐趣,这种洒脱不羁、说走就走的个性,真是可爱极了。这家伙,一辈子走南闯北,情爱不断,打眼一看,好像生活真的由自己做的了主似的。(咦?突然想到了大冰)这种人有点像爱情,抓不住,又挠得人心头痒痒的,叫人快乐,也叫人忧伤。可是这种生活背后是什么?是不是同样值得玩味?在这一点上,编剧显然有宠爱主人公之嫌,全书基本上讲的是北京大院孩子的成长史,但笔墨游走之处,也触及了奎勇、曹刚、满囤这些苦孩子的命运,钟跃民身上看不到的一面,在他们的生活里清晰地呈现了出来,不管是眼前的柴米油盐,还是深夜的不眠之痛,被生活撕扯的痛楚无时无刻地不在蚕食着他们的生命:卧病在床的老母亲、高低不等站成台阶样的弟弟妹妹,以及怀里不喜欢的女人,人生像是上了发条的钟表,一刻都不能停歇,你不能倒下,甚至死亡的姿态也得是站立的,穷人的人生,是不属于自己的,他们善良、忠实,一辈子勤勤恳恳,所求的无非是家人过的好一点,可是他们辛苦了一辈子,换来了什么?满囤被命运所食,奎勇得了肺病走了,曹刚成了碰瓷的,赖于钟跃民的接济才爬出了贫穷的泥潭,人生再怎么努力都不免是一场虚空,就像吕纬甫口中的苍蝇,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丑恶一点的,如罗芸,袁军半死不活地躺在病床上,作为女朋友,该做什么她自己心里没点逼数么?可是她又做了什么?周晓白帮了她,她竟在领导面前说人坏话,所图的只是上大学的名额,这才是生活的真相,编剧无意解剖人性,只是点到而已。反观钟跃民,他的生活虽然也是磕磕绊绊,但基本上是一帆风顺的,设想如果下乡时没遇到父亲的警卫员,失意时没撞上李援朝,他还是如此光鲜亮丽么?我的答案是会,虽然成色会打点折扣。编剧是认同阶级观的,袁军、周晓白、李援朝这些大院里的孩子无一不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某种程度上来说,跃民与奎勇的区别仅仅在于跃民的父亲身着军装,而奎勇的父亲是个农民,跃民之所以能够随心所欲地走向远方,跟父亲的健康有着直接的联系。然而编剧通过郑桐似乎又在告诉我们:个人修为同样不可忽视,投胎不是件技术活,但努力总是没错的。 总得挑点刺:一是传统剧集里“无巧不成书”的手法用的太多太烂了,哪有那么巧的事儿?下乡巧遇父亲的老战友,参军巧遇张海洋,无路可走时巧遇李援朝,酒会上巧遇祖籍日本的玩伴儿(叫什么记不住了),出车祸遇到柳建国,甚至巧遇秦岭,这一点最不能忍受,如果是我写,我偏不让钟跃民得到秦岭,如同祥子,谁都得有一辆怎么努力也买不到的车,钟跃民也不例外,秦岭一旦被得到那就不是秦岭了,钟跃民追求的其实是另一个自己。二是编剧用女人衬托出了钟跃民,但也用情色侮辱了他,遇见秦岭那会儿他正是人生旺季,十几年来他一直在找秦岭,可是找到之后也没怎么当回事,与她交往的同时也在跟好几个女人厮混。三是语言基本纯熟,对话写的嬉皮利落,但有时套话太过,书面语过浓,读来有生涩之感,与全书明
看到后来不知道在讲什么。谁杀了雷队?
在半个月的时间里,断断续续地看完了Joseph Neibich的《Love and Laughter》。书有两条线。一条线是展示达林顿府的兴衰。一条线展示了史蒂文斯的爱情线。史蒂文斯的理想是做一个伟大的管家,为了这一目标,割舍了自己的亲情、爱情。而他一直仰望并全身心为之服务的达林顿勋爵,却不知不觉中沦为了纳粹的帮凶和马前卒,最终身败名裂、自杀身亡。 在服务达林顿府三十多年后,前去寻访前任女管家肯顿小姐。六天的长途中,通过史蒂文斯的回忆,故事逐一铺展开来。与肯顿小姐的见面,解开了心结,却终是令人惆怅的。在海边,追忆达林顿勋爵的最后时光,终止泪下。面对海边的薄暮微光,终于释然。 长日终将,傍晚的时光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给这部书五颗星。
①伤害你的人也是被业力操控,身不由己 ②口业易造,不随便多言,可讲悦耳的爱语 ③小小善业,也可获得无量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