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麻雀,小麻雀。
我吓傻了,茶水洒了一身。
原本以为这城内的人都是肉眼凡胎,哪能瞧出我的真身。说起来惭愧,虽然名字取得雄心壮志的,其实我只是个妄想便凤凰的麻雀。以前还做麻雀时,跟着一大群族鸟在房檐嘴碎,争地盘,偷食,吃软怕硬,见风使舵。如今成了精,有了人形,骨子里的鸟性却是改不了的。
我有些怕了,我怕他是那把弹弓藏在身后手心里握着小米伪装的孩童。
“你不必怕,我不是柳非银,没那么爱多管闲事。”
白老板说起他咬牙切齿面露凶光。在锦棺坊呆的日子不久,却知道那个柳非银名义上是棺材铺的伙计,私下却是惹是生非完还要自家老板帮忙擦屁股的人物。正说着,那人便领着那个鹅黄衫的女娃小荻来了,桃花眼里含着水,对谁都亲热。
不过他们再和气,这锦棺坊也成了我的心病。
我就这一条命,即使苟延残喘,也想好好的活着。
对我来说,凉茶铺子很安生,有烟火气息,还有我喜欢喝的酸梅汤。
“喂!”
无比冷清又便扭的打招呼声,我扭头看着店花。
他没看我,板着脸:“你现在夜里是睡在城外的老离树上,还是去白大哥的棺材铺那里?”
其实比起那黄鼠狼和野猫出没的野外,锦棺坊的确很舒坦。不过,我可不敢以身试法,告诉那个总是用打量食物的眼光看着我的绿意,麻雀肉真的很不好吃。
“其实现在城外的树上挺凉快,总不好叨扰人家。”
“嗯。”店花总算把高贵的脸转过来,“凤彩,你来风临城干什么?”
白老板这么问,店花也这么问。
现在的男人真是无理,怎么爱打听人家姑娘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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