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她也许会略感惆怅,却不会如此生气,气的是那个人所留的字条。
尤其是字条上的后面几句,使她恨的差点没咬碎牙齿。
她虽是个女孩子.却因为生长在北方,自幼就养成了裸眠的习惯。还好因为昨夜因为投宿逆旅,她身上还记了个肚儿,下面还穿了条齐膝的短裤,身上总算有点遮掩。但这样子总是不适于入第二者之目,更何况是个男人!判断对方是个男人,是根据字条上的口气,以及落笔的字迹。她无法不承认这个人写得一手好书法.落笔雄劲有力,却又挺拔俊秀.意态潇洒。但是“睡态不雅,覆被三次”,却使她心跳脸红尴尬之极,发誓要把这个混帐狗贼子刀万割。
但,昨夜、她是拴上门,关好窗子再上床的,而且她睡眠十分警觉,一点声息都会醒的。昨夜因为白天赶了一天的路,临睡前又小饮了两杯梨花春,才会睡得死一点。可是这人进来,拿走了她颈上的佩饰,还在她床前的桌子上,磨墨,写字,甚至于中途搁笔,并且替她盖了三次被子。她居然一无知觉,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除非此人的身手很高……“不管他身手多高、我都要宰了他!这个混帐东西,她实在欺我太甚,”上官玲又一次地在肚子里对自己说着;又灌了一杯酒,把眼睛移向门口,看着官道两端,看有没有人要过来。
她从中午起就来到这家丁家茶铺了,等到现在那个混球始终没出现。茶铺中现在只有她一个客人,若再来一个人,就必然是那个约她来此的杀胚了。这个杀胚,下不落款,上不书名,也没留落脚之所,否则她一早就会找了去,但此刻她终有耐心地等着。
有一匹马来近了,是由保定那边出来。往京城去的。马上的人一身武士装束,还带着柄大砍刀,显然是个江湖客的打扮,上官玲的心情立刻紧张起来。来人到了茶铺前,身材高大雄伟,是个标准的彪形大汉,满脸络腮胡子,锅底脸,活脱像戏台上的张飞。他来到茶铺前,就放开大喉咙喊道:“伙计!”
这所小茶蓬没有伙计,跑堂、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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