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初夏,岚州的夜晚还没有路灯,路况尚可,老式轿车的灯光将两边青砖宅院照得亮堂堂的。
沈南絮歪在车厢后边,猛地睁开眼睛,恍然发觉自己坐在车子里,身上竟然穿着的居然是她上高中时候穿的绿上衣青色裤子。
那时回复高考之后,全国飘起的绿色海洋。
她明明已经死了的?
冰凉的水包裹住她的身体,混沌的液体堵塞了气管,临死前的绝望和悔恨,她忘不了。
李广明忘恩负义,害死了他爸爸,将她骗去了他农村老家,他妈妈活活折磨了她两年,她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生生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他爸爸对她不怀好意要对她用强,她好容易逃脱,却成了人人口中那个天生下贱、不知廉耻的女人。
她强撑着一口气,直到知道父亲惨死的事情,她才心如死灰一病不起,尚吊着一口气,却被李广明派人扔进了水塘里淹死。
她真的好恨!那些痛苦的过往,难道只是她的一场梦么?
&;师傅,这是去哪里?&;
开车的师傅笑着转过脸来,&;沈小姐你忘了,李少爷特意借了车接您去参加诗会的。&;
沈南絮的脑子里一片混乱,最清晰的记忆只有临死前的那些事情,两边的街道看起来十分熟悉,她却一时想不起来,脑子里最清晰最苦涩的,是她的家。
&;停车,停下,我要回家。&;
&;沈小姐,李少爷的吩咐我可不敢不听啊!&;
沈南絮看着后视镜里司机的脸,觉得熟悉,猛然想起来,这人叫李林,一直是李广明身边的人。
霎那间,恐惧贯穿了沈南絮的整个身体,脸上血色全无。
她想起来了,那时候,她去参加了恢复高考的追梦诗会,吃了杯酒竟然就烂醉,一夜未归,之后自然而然的,解了傅家婚约,同李广明在一处了。
她之后整个人生的悲剧的开端,就是这次诗会,那是地狱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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