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在座椅上一连换了好几个姿势,却于事无补。
偷偷地抬头,望着讲台上的他,于宋忻就是那种天生有股子清贵气质的人,书卷味极浓,平添儒雅之气。
浅蓝条纹的衬衫穿在他身上尤为出尘,他只穿义大和某品牌的手工订制衣服,有机棉的衣料,摸起来手感真是无与伦比,当然,那个价格自然更是无与伦比。
这个男人,生活上有许多古怪的坚持,比如只喝某品牌的水,只用某种牌子的刮胡膏,基本上,他所使用的物品都有特定的品牌。
有一次,她实在好奇不过,问他为什么,那时他一边敲着笔电,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因为我检验过,它们的化学成分最安全。」
检验过?化学成分?她听到答案就直接傻眼了。
果然是变态!
于宋忻有严重洁癖,家里一定要打扫得一尘不染,不能忍受指印,不能忍受杂乱,衣服要烫得挺直没有一丝褶皱,而他的笔电不允许任何人碰触。
林林总总,真希望那些崇拜他、迷恋他的女生,可以看到他变态、龟毛的一面,这样她们的热情肯定会退掉大半……呃,应该会吧。
于宋忻看起来温和好相处,可其实与任何人都保持着距离:微笑的样子很温柔,可他的心狠起来,绝对是要人命的……这些,别人都不知道。
于佳辰桌上那张白纸已经被涂得再也找不出一点空白之处,纷乱的线条就如她此时的心一样,每次都是这样,被大家喻为最生动、最丰富的课,她却总是在走神。
从小到大都是如此,他的成绩好到不行,所以替她补习的任务就交到他的手上,可只要是他给她上课,她就会走神、发呆,哪怕他的威慑力再大,她都无法自制地思绪飘远,这已成定律,改变不了了。
看来,这门课她能学到的,实在是有限。
下了课,她慢吞吞地收拾书本,磨磨蹭蹭地,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看到那群亢奋的女生散尽了,于宋忻上课一向都没有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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