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神明从不进贡他是有错,现在求神拜佛还来得及吗?再仔细看看,那人长得……似乎还挺不像坏人的,俊俏得紧啊。隔壁家老王的女儿今年都二十了,眼高于顶,说这方圆百里的男子没有一个长得能入她眼的,所以始终不嫁,要是见到了这半空中的人,一准投怀送抱!哎哟,都什么时候了还想这些,这人虽然不知道什么路数,不知道是神是鬼,但毕竟救了自己儿子。于仲晃晃悠悠站起来,想要给他道谢,结果大舌头了半天,突然哗啦啦地吐了。那人的表情就如同吞了苍蝇,一脸明显得不能更明显的嫌弃。他说:“这位……老人家?是这样哈,我呢,是个神明,神明,就是你们都会拜拜说求保佑的那种神啦。你可以叫我仓颉,今天来的目的呢,是因为一个很愚蠢的原因,反正你儿子……嗯……你儿子……是……我的……哎……让我怎么解释才好,反正就是,你儿子不是个人,他是我的笔,能让我拿回去吗?”于仲愣了许久,久到他几乎忘记了呼吸。紧接着,他猛地一激灵,突然有了如猛虎下山一般的力量,将自己那还在玩弄着仓颉腰带的儿子护在了怀中,然后用平生最大的声音吼道:“抓——人贩子——啊——”仓颉如今很头疼。他原是天界史官,即便是在美人如云的天界,他的长相也颇具竞争力,主要原因是白,不光白,而且美,更有美名“冠玉书生”,深受天界众美女欢迎。他有一件神器名平生,是一支神笔,一字一句写尽天下事,一笔一画铭刻丹青心。可惜他从来没有用平生做过任何一件正事,唯一的用处就是那本自制的花名册,详细绘制了天界和人间的百美图,为了这本花名册他耗费了大量心血,导致对本职工作懈怠得厉害。这之前的几百年里都用结绳的方式记录,但他经常忘记每一个结代表的意思,所以这几百年的历史也就自然无从考证。而前几日,照例去调戏良家天女的仓颉在玩闹中不慎松了腰带也不自觉,结果平生落下了人间。待他发现的时候,平生已经进入了轮回,并且投胎到了一个本不应该有后的神医家中,才闹出了这么一场乌龙。他原本想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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