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无数枝话筒,各种质地,分贝同高的问话把我包粽子一样包在小小空间当中,却造成了声音的真空,我半个字也听不见。本能的掩住自己的脸,我夺路而逃,旁边的人如蛆附骨,蜂拥而来,我仿佛陷入了一场奇特的梦魇里:回到少年时候,还不会游泳的我,不但丢失了救生圈,还跑到了防鲨网之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当然那么多年过去,我现在还是不会游泳,偶尔去一次海边,都是蓝蓝拖着我晃来晃去,美其名曰:飞水。
手脚并用的在人之泳池里狗刨,绝对距离上还是多少有点进步。前方已经是小区的车道了,如果我能够找到一辆车就好了。这念头刚刚闪过脑际,我就真的看到了一辆车,那么无巧不巧的,停在我的身边。诸位,这雪中的碳,饿中的饭,无聊时的dvd,喉咙痒时的金嗓子喉宝,叫我如何不感激涕零,当下一把抢上去前,甩开两条腿,猛那么一蹬,扬长而去---不错,这是一辆二零的自行车!属于我家旁边那一栋三楼的方大宝家八岁麟儿所有,你问我怎么知道?未必关历历和方家小儿为赛车打的架还少?
把这自行车骑出了阿姆斯特朗先生在环法赛上某一节的速度,我把身后那一片鬼哭狼嚎甩下,一气骑到了大马路上,心头沾沾自喜,难免想到回去要如何向蓝蓝夸耀夸耀,虽然能够预计她的表情一定是毫无表情,不过好歹也满足一下我那点从未萌芽就遭扼杀的虚荣心。小得意间,那些无数没解决的问题都暂时放到了脑后,我如此容易骄傲,已经骄傲到要飞起。
飞起。
飞起。
飞起。
然后我发现,排除形象比喻的可能性,随着一声巨大的震动传来,我真的在空中飞啊~~
一辆真正的车撞中了我。终于被地球引力收服,一头栽到地上的时候,我得出了这个结论。
开车是一种技术,我向来知之,其中翘楚,为我景仰不已。不过开车撞人也是一种技术,就是今天第一次知道。当然,一撞就死的那种叫做事故,会松刹车踩油门即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