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此刻,他想的却是剑术。剑术之中有一种技巧叫“听劲”,就是靠剑与剑的碰触,感觉对方发力的征兆,提前做出反应。这是一门高级技巧,一般来说只有那些练了七、八年剑,才有资格接触,能够掌握它的全都是高手。但拉佩却是一个例外,因为幸运金币的关系,他可以很容易地掌握这种技巧。问题是没办法练习,这需要两个人同练,他到哪里去找这样的对手?
此刻,拉佩的心情豁然开朗,他突然感觉做一个扒手也不是什么坏事。今天一边送信,一边练习突刺,已经让拉佩尝到甜头。如果再一边扒窃,一边练“听劲”,效果肯定也不差。此时,拉佩的手又闪电般地一伸一缩。和刚才一样,假人的另外一个口袋里面也发出啪的一声轻响,不过这一细扒手头目被吓了一跳,但是他故意贬低,大声吼道:“你那是抢劫,不是扒窃。”拉佩没有回答,而是再一次出手,此刻,他的手指快如闪电,不过这次多了一丝灵动。这是前两次失败给他的经验。扒窃毕竟不同于连刺,动作要多得多,光有速度不行,该快的时候要快,该慢的时候也必须慢下来。当拉佩的手指收回来的时候,他的两根手指上再一次夹着一只钱袋,而这一次铁夹没有被触发。“哇!”小扒手汉德发出一声惊叹,他张大了嘴巴。霍夫也傻了,他确实没想到,这小子只试了三次就成功。这样的天赋比汉德更恐怖,稍微训练一下,就能和汉德一样成为扒手中的王者。不过,这也让霍夫感到很没面子。“有点天赋。”扒手头目不冷不热地赞了一句,随即又道:“可惜你只会用一只手,这可不行,作为一个小偷,必须两只手同样灵活。”拉佩皱了皱眉头,他知道,这是鸡蛋里面挑骨头,不过他没有发火,扒手头目的话让他生出一个想法——如果他的两只手同样灵活会怎么样?剑术的流派有很多,有些流派就是用双剑,大多是一长一短,长的用来进攻,短的用来防守。不过也有用两把长剑的,敢这样做的剑客,实力往往很强,他们的进攻快如闪电,而且攻势连绵不断。扒手头目的话,让拉佩动心了。“今天有什么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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