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下,阿米佩斯人包括我心爱的女王在内,终难逃被逐一歼杀的命运。所以如果我不能斩除龙驮这个祸根,我情愿轰烈战死。
我在虚空疾射,龙驮和他的大军又生变化,迅速合成一个大圆球,直径达四分之一光年,阿米佩斯舰团的圆阵比起来是小巫见大巫。芙纪瑶的猜测是正确的,龙驮的主要目标是我,见我肯来送死,遂暂且放过其他人,先收拾我再说。阿米佩斯人开始撤退,在芙纪瑶的指挥下,退而不乱,令我更无顾虑,决意死战。
梦还!梦还!你愿陪我作战到底吗?心核内的梦还跃动一下,应是。梦还尚是首次以这方法回应我。
我单挑帝国军团,凭的不只是匹夫之勇,较量的更是智计、谋略和兵法。我虽只是一个人,但拥有的是逾千节精微的极子能量,超越了这个宇宙的神奇伙伴兼武器梦还,本身是最难以掌握侦测的地母阳魂,如能再随机应变,灵活运用孙子的“疾战则存”,不啻能攻坚的突击军。尽管敌人的力量在我千万倍之上,我仍可制造机会,觑隙制胜。敌人的强处,恰是对方的弱点。不论龙驮如何了得,他的力量仍然是有限的,当他和全军结合在一起时,他的能量级数会被优劣参差的手下扯低,那我就有可乘之机。
龙驮最害怕的是甚么呢?当然是我效法涅尼迦南,点燃自身,来个黑空大爆炸的自我毁灭,虽然仍不足以杀死龙驮,但却会对他的帝国军造成极大的伤害,功力差些的兵奴肯定没命。龙驮或许并不将手下的生死放在心上,但他也永远没法得到我的地母阳魂。
“故形兵之极,至于无形:无形,则深间不能窥,智者不能谋。因形而措胜于众,众不能知。人皆知吾所以胜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胜之形:故其战胜不复,而应形于无穷。”在眼前的战争形势下,就是因应敌情而变化无方,致无迹可寻,令神通广大的龙驮也摸不到我的虚实。我虽不知彼,彼也不知我。只要我在灵活度上胜过龙驮,将可抵销敌我实力上的差距。
此时离敌阵不到五光年的距离,我倏地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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