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我在新郑当守陵人

第六章 移魂干尸

一个满头杂乱灰白毛发,五官干枯,散发着恶臭的干尸。

那种类似于死老鼠尸体的味道差点没让我窒息过去,而且干尸的口鼻里竟然游出来一些叫不上名字的黑色小虫子,从衣着上来看,这很明显是一个死在这里的盗墓贼。这个发现把我吓了一跳,猛地一撒手把怀里的这具干尸就扔了出去,同时撒手的还有攥在手里的微型电筒。

躺在地上的手电发出微弱的黄光里,那个干尸的手里似乎攥了一个亮闪闪,金黄色的筒状物。我捡起来手电,没敢捡那个东西,先四周打量了一下,这才发现我处在一个类似于胡同的夹层里,这个胡同长约十米,宽仅仅一米五左右,在胡同的两头各立着一个神像,塑像不十分高大,由于离得太远,模样模糊不清。想往上看,除了看到头顶约一米的地方有一团团黑色的圆盏之外,再也看不到更远的地方了,也看不到我们进来时的那个小门。

在确定了四周没有任何危险的事物之后我才小心翼翼的靠近了那个散落在地上的黄色筒状物。这个好习惯是老钟教给我的,他常说,如果遇见盗墓贼死在墓里,一定要小心又小心,否则就步了他的后尘,当时还说了四句口诀给我:墓中遇尸要谨慎,四下察看勿多问,黄白冥器莫轻动,不可轻踏尸前路。也就是这四句顺口溜,竟然在关键时刻救了我的性命。

我把那个黄色的筒状物拿到眼前的时候才发觉这竟然是一个宝贝,不仅仅是因为它外壳是纯金打造的,更因为它目前几乎是我最需要的东西:一只火龙吐珠取火筒。从周身雕刻的花纹和筒头处龙头吐焰的造型来看,基本可以确定就是《列子机括论》里记载取火的利器,古代火镰与火烛混合的取火筒,它不仅拥有火镰基本的取火功能,而且在筒状的身体里藏了动物油脂,经过火绒的引燃后,俨然就是一个小型的火把。

筒尾有一个纽扣式的小拉环,拉环连接着一个锯齿样的钢条,猛地拉钢条就会磨擦固定在筒壁上的火石,火花溅射在旁边的火棉里就可以燃起火焰。制作精良的火镰不怕风,不怕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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