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切好,她只要亲手扇扇火,把葱和盐洒进熬好的鱼汤里,就算是她的厨艺了,公婆在几个下人伺候下喝了,都夸她贤惠,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碰过锅,只需画好精致的妆,安安静静地等待她的丈夫,鞋子踩不到一点灰尘。
不过易小冉从别人那里知道,母亲嫁入易家的时候,这个乡间大族已经是在死撑最后的光鲜场面了。易小冉的父亲好赌,私底下把田契地契都输给别人了,不两年,人家找上门来,易小冉的爷爷气死了,奶奶伤了心,很快也病死了。父亲怒火中烧,说那些赌友骗他,拿了刀出去要跟人拼命,就再也没回来。从易小冉有记忆开始,他和母亲一起生活,母亲每天都去集市上买一些嚼不烂的菜叶,切碎了和小米一起熬成粥,她漂亮光滑的脸儿很快就失去了光泽,常年操持着铁锅陶碗,曾经白嫩的手上沟沟壑壑,里面填满了黑灰。
易小冉讨厌总是想起这些,蹲得腿也麻了,于是站起来跺了跺脚,他的脚上穿着一双藤编的鞋子,没有袜子,露出脚趾,趾甲里漆黑。
“跺什幺脚?触人霉头啊?”旁边经过的一人吼了一声。
有些地方乡下有个习俗,路过服丧的人家门口要跺跺脚,表示把晦气踩在脚下了,把游荡的死魂也吓走。所以在一般人面前,跺脚很不礼貌。易小冉从下往上一扫,打量了那个嗬斥他的人,一个叁十岁出头的胖子,脚下一双棕色的熟牛皮靴子,身上一件皂色的布袍,里面似乎还套着软甲,腰间配着一把近叁尺长的剑,剑柄上张扬的挂着一块佩玉。这显然是个淳国世家子弟,但不是来自毕止那种大城,应该和易小冉一样,在乡下长大。这些日子天启城里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了。
“世兄别跟这种小鬼生气,他没见过世面,懂得什幺?”胖子的同伴来劝。他们一共有五个人,风尘仆仆。
“看人的眼神真贱!”胖子被易小冉的目光刺了一下,心里一颤,怒气更甚,也不听劝,举起鞭柄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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